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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会取消药品加价政策吗 ?

发表于:2015-08-19作者: 浏览:3000
在前日卫生部的新闻发布会上,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指出:“(关于)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 目前以药养医或者医院通过药品购销有一定的加价收入的问题,应该说,认为药品销售有一定的加价 ,首先这是国家制定的一项政策,它对于补充医院的医疗成本亏损有积极的作用。”   卫生部发言人的此番讲话让人联想起去年5月间,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在接受媒 体采访时提到的卫生部有意取消医院药品加价一事。   再加上近一段时间以来,关于取消药品招标采购的呼声又再度高涨,卫生部亦召集了相关的行业 协会和研究机构进行了研讨。   而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的讲话来看,卫生部在这两个问题的态度上,显然是表明了否定的态度。   事实上,在韩启德发表关于取消药品加价的讲话后,卫生部当时的态度便认为这仅是一个学者观 点,并不代表卫生部的意见。   该不该、能不能取消药品加价政策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?问题又回到“以药养医”的机制上 来。   虽然在外界看来,“以药养医”机制是造成如今药价虚高,回扣之风盛行的主要原因。然而,正 如卫生部发言人所言,“这是国家制定的一项政策。”   中国医疗体制改革走向市场化的一个重要特征,即在财政投入机制上从全额投入变为差额投入, 为保持医院的公立性质又不至于亏损严重,作为权宜之计之一,便是以政策补财政,即允许医院对采 购招标范围内的药品留取15%的加价,作为医院的合理收入。   然而,在执行的过程中,这项政策却被医院极度发挥,招标采购药品加价已远不止15%。在医药 行业,除了新特药,70~85扣率(即批发价的70%)是一个相对比较普遍的扣率空间,也就是说,留 取30%~45%的加价率是医院比较普遍的做法。   在医院的总收入中,药费收入普遍占了40%~60%的比例。而一些中小医院,这个比例只会更高 ,不会低。   取消药品差价,在“四降一提高”没有开展的前提下,无疑将取消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。   那么,由此造成的医院成本缺口由谁来支付?只有两种可能,一是消费者,二是政府。消费者支 付就意味着诊疗费用必须提高,“药费贵”有可能转变成“看病贵”。   问题又最终回到政府财政补贴和医疗服务购买上来。   但不实行医药分开,药品销售环节又将难以实现市场化,价格扭曲就难以根治,医院腐败的制度 基础也将继续存在。   诚如卫生部部长高强所言:“医疗改革不是卫生部一家的事情。”当然,卫生部也不可能冲动地 取消药品加价而不计后果。   同样,作为医疗机构的管理者与监督者,卫生部愿意把医院都得罪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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